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壮美昆仑--首届新疆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4-1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繁荣发展新疆美术事业,集中展示新时代以来全疆中国画创作的最新成果,以笔墨丹青描绘大美新疆,讲好中国新疆故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喀什大学共同主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壮美昆仑·首届新疆中国画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喀什大学

承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喀什大学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喀什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喀什地区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日期

2026年6月27日—2026年7月5日

三、展览地点

喀什大学新泉校区双创楼一楼展厅

四、参展要求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特邀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疆中国画创作者征集作品。

(一)作品主题:参展作品应紧扣“壮美昆仑”主题,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中国画的笔墨语言,展现昆仑山的雄浑壮阔与新疆的自然人文之美,反映新时代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幸福美好的精神面貌,讲好中国新疆故事,彰显大国气象与文化自信。

(二)参展作品数量:中国画作品70幅左右

(三)作品要求: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代笔、复制、AI生成;每位作者限送1件作品参评(含合作);作品尺寸(画芯)不超过六尺(180cm×97cm),作品须为竖幅;作品须装裱装框,保证运输安全。

五、作品评选

评选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主办单位在评委库中共同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一)初评:参评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照片参加初评。作品图片文件必须是高清jpg格式电子图片,像素要求300ppi以上,不小于2MB不大于5 MB,图片中只允许出现作品图像,不得虚拟外框装饰。参展作者将作品图片和作者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作品图片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尺寸(高×宽cm)+创作时间+联系电话”。填写报名表(附件word格式)。将报名表、作品图片和作者信息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初评作品投稿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初评结果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初评作品投稿邮箱:1916209126@qq.com

电子档收件人:张珺

联系电话:18899351860

(二)复评:通过初评的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复评入选名单、收件事宜在新疆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平台发布。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

提示:进入复评作品自行装裱,请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邮寄费用自理。作品外包装和作品原作背面请清晰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将报名表贴上作品背后,因字迹不清晰造成作者信息错误,由作者自行负责。

复评收件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美术学院

联系人:牛洲泰、孙树

联系方式:18399088899、18009312438

六、奖项设置

(一)本次展览设优秀奖10名,主办单位向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三)凡入选作者作为加入新疆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七、相关事宜

1.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AI生成的作品参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所有入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喀什市内入选作者到指定地点领取,喀什市以外的入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寄回,费用自理。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4.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壮美昆仑——首届新疆中国画作品展”登记表

  • 附件【信息表.doc】已下载